?以社会的社群主义观而闻名遐迩的戴维-米勒认为,社群是由拥有共同信仰的个人组成的,这种共同的信仰即是每个人都属于他人的信仰,每个社群都以其成员的特殊信仰而区别于其他社群;
社群的每个成员都承认效忠于他所在的社群,都愿意牺牲个人的目标来促进整个社群的利益。
社群的最高形式就是民族或国家。
在米勒看来,社群与公民资格是分不开的,他认为,有社群的前提条件是,其成员把自己看作是按照自己的意志改造世界的积极主体,没有一种共同的民族认同就不能把公民聚集在一起,也没有理由使这些不同的公民充当不同的角色。
没有公民资格,民族就不能实现社群的人民决定其自己前途的积极理想;就会有一种危险,像传统形式的群体那样不加批判地审查从事一切活动。
进一步地,他断定,作为社群参与者的基本条件的公民资格,不仅是一种占有权利,而且也是一种信仰和作为。
只有拥有公民资格,社群成员才能感觉到自己在决定其社会前途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担负着集体决策的责任,并作为社群的一员投身于共同利益。
社群主义倡导个人参与社会的公共生活,主张通过积极的政治参与,个人的权利,比如社会成员资格或者公民资格等才能得到充分的体现,另一方面,也可以因此防止专制政权的出现。
换言之,社群主义的出现不是为了颠覆国家的政权,而是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特定族群中个人的权利和民主政治的基础。
可以认为,民族或国家以其公民资格作为工具来调整社群关系,而如果这种调整携裹着民族主义的意志的话,就会不可避免地导致社群边界的强化,并产生社会分离,这种现象尤其容易发生由于移民而形成的多元族群社会里。
自1786年槟城开埠后的半个多世纪内,来自各地的华夏人——以福建和广东的居民为主——在这里共同生活和奋斗,形成了槟城的华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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