埠初期的华夏人由于数量不多,他们不因地域、方言、血缘的不同而产生各自的团体,反而因为共同的文化背景和谋生的需求,团结在一起。
1800年他们共同组建的广福宫,本质上就是民间性的华民政务机构。
此外,1799年成立的海珠屿大伯公庙,1810年的大伯公街福德祠,日落洞开山王庙等,都可以见证槟城开埠初期华人社会的神缘性组织其实是维系华人社会整合的重要力量。
到19世纪中叶,华夏社会动荡不安,乡村的饥荒迫使当时华人离乡背井,下南洋以谋生计,而包括槟城在内的海峡殖民地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众多的就业机会吸引来自各地的华人。
槟华社会的凝聚力反而因为各方言群体的不同和华人帮会组织的利益争斗,导致了分化和重新组合。
表现为大量的基于血缘性的宗族公司,超越宗亲姓氏的地域性会馆以及帮会势力的出现。
譬如在福邦势力中占有举足轻重地位的五大姓公司。
五大姓对内能自觉调整各宗族间的矛盾,对外又能够以同一声音说话。
在19世纪的槟榔屿,邱、林、谢、杨、陈五大宗族达成协议,共同合作解决宗族之间的纠纷,以求社区的和睦与稳定。
由于莱特领导的行政当局当时并没有建立起强大的政权机构,而是沿用葡萄牙殖民者采取的同种族自治的--甲必丹制度。
甲必丹制度不但被赋予了一定的执行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以施与本族人的身上,同时也是政府与居民之间的一座沟通的桥梁。
不过,由于华人之间存在方言和地域上的认同,华人对甲必丹制度又实施了个别族群的间接管理措施。
这种分而治之政策导致了华人社会帮派势力的出现。
私会党与华人甲必丹之间有密切的关系。由于私会党肇始时确实为当局所容忍,并在社会上为华人社区所接受,他们便因此结合进了甲必丹的权力结构之中。
甲必丹负责维护法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