朵美到令人诧异云状的纹理。然后令牌自纹理处裂成了两半,正好把令牌上两个殷红大字“执笔”,一分为二。
“原来是前辈,多有失敬。”
笙德冲我摇了摇手:“没什么值得尊敬的地方,这份工作,我没做下去。做到一半,就放弃了。”
“前辈为何放弃呢?”
“对于作为你我这样的凡人来说,每接待一位宾客,就是经历一次彻头彻尾的磨难。九九八十一难啊!我在六十多位的时候就扛不住了,令牌在我接待的最后一位客人后,被劈成了两半。失了命,也失了这官职,从此也就只好在这地狱中兜转了。”
“前辈所言极是,对于磨难这一点,执笔我也深有感触。不过你我如今都已失去凡人肉身,在这地狱中也应当自由些吧。”
“自由?若是想自由,大概何时都能自由。但自由就是个伪概念,世人捏出来自己骗自己的。”
“何出此言呢?”我问道。
“我当初来这地狱中当差,就是为了自由。不用读人间书,不用与那些伪君子争辩时政,听他们夸夸其辞,溜须拍马。有的时候鬼比人要更友好些,不是吗?”
“这个很取决于个人,或者……个鬼。我抱持异议。”我如实回答,“继续说说关于自由的事儿。”
“自由啊……我在人间的时候明明就是自由的。若我想,书也不读了,考试也不考了。丢了根本看不见前景的仕途又如何?我大可以像陶渊明那样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现在回想,我到底是何苦为了寻求自由,而到这地狱中来做官呢?”
“您在执笔工作的时候,找到你认为的自由了吗?”我问道。
“一开始是,是自由的。作为一个逃离尘世的出口,地狱里的一切新奇,牛头马面一个个儿长得稀奇古怪,光是看着也好玩儿了。但时间长了,心乱,心烦。即使回到人间也不得安分。那些鬼怪在占领我的心胸,侵蚀我的头颅。我常常在梦中听到它们的碎念,因此醒来不再入睡,如此失眠到天亮,身子实在是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