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被抓到的人,检察人员也没有太难为他们,既没问他们姓名,也没有罚款,只是将钓到的鱼,活的放进水里,死的没收,将鱼竿撅断,连同鱼线、鱼钩一起,扔进了河里。并警告他们,以后不准再钓了。再被抓住,就不客气了。
这种执法,颇为人道。因为事前没有禁止,钓鱼者也理应“不知者不怪”。没罚款或许也跟当时人们普遍没钱有关。
查禁以后,大人们就不再钓鱼了,小孩子却忍不住,还会偷偷地钓。最初的一段时间,巡查的频率很高,偷钓的孩子往往又被逮住。后果仍然是撅断鱼竿,没收渔获,并被严厉呵斥。从此以后,小孩子也不敢钓鱼了。
到了秋末,管理单位组织捕捞了,捕获了很多的鱼。第二年,接着补充鱼苗。
从此以后,水库就禁止钓鱼了。不仅鲤鱼不能钓,抓青鳞子也要管了。
那时的孩子普遍用罐头瓶抓青鳞子。方法是,在玻璃瓶口螺纹线处缠上绳子,然后在这圈绳子上对称地拴上两条线,端头系在棍子上,这样就能将瓶子稳稳地提起。
抓鱼时,先在瓶子中放些豆饼或大饼子,然后灌满河水,让这些诱饵沉入瓶底。准备停当后,就提起棍子,将瓶子慢慢地垂直放入水中。
此后就是耐心等待了,一般十来分钟后提罐头瓶一次。通常每次都有鱼儿进入,少则两三条,多则十来条。
将捉到的鱼取出,放入另一个盛有河水的罐头瓶中,然后继续抓鱼。
有一次,李长山陪杨立宁去抓青鳞子。杨立宁家养了六七只鸡,他常抓青鳞子喂鸡。
这一天,杨立宁计划好了,抓到50条鱼就回家。
一个多小时后,抓到的已有四十多条,就差最后一次提瓶了。
这时,巡查人员来了。两人并没有动窝,仍旧守在河边。
巡查人员首先看到了装鱼的罐头瓶,不容分说,就将鱼被倒入河中。
杨立宁不服气,就跟他理论起来:“我们没钓鱼啊,只是抓青鳞子。它们不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