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可就要倒大霉了。
按照早有的规矩,县官也就是老百姓口里的“县太爷”出巡,前有开道的仪仗,后有一些衙役跟随。所谓的仪仗是由一人提着铜锣开道,后面四个人分两队各举一块牌子跟着组成。牌子上写有“肃静”、“回避”、“某某县正堂”、“正七品知县”的字样。随后就是四人抬的官轿,后面赶着手里拿着杀威棍和手铐的衙役。知县属于七品官,所以铜锣每次只能敲三下,又叫“敲三棒”。按照正常礼仪,县太爷离开自己的县衙的时候,敲铜锣的衙役,要连喊三次“老爷出巡咯”之后,县太爷才出来上轿出行。每走十步敲铜锣的衙役敲一下铜锣,敲完三下之后,停顿一下,喊“老爷出巡,百姓回避。”然后再敲铜锣三下。
知府出巡按规定是敲五下,就是“敲五棒”、道台出巡是“敲七棒”、巡抚出巡是“敲十一棒”,要是皇帝出巡应该是“敲八八六十四棒”。要是听见不停地敲铜锣,点数已经超过二十几下的时候,您就不用再数了,绝对不会是皇帝出巡,不然您根本就不能靠近听见铜锣声。出现这种情况,只有一种解释,您遇上“耍猴戏”的江湖卖艺的了。
官府可不是一般人都能进的,有道是“衙门八字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老百姓要告状的话,先要去找人写状纸。朝廷有明文,没有功名在身的人不能写状纸。不但状纸要人代写,还要请人当讼师,为自己打官司,免得自己不会说话开罪官员。这种靠衙门吃饭写状纸做讼师的,大家管他们叫“讼棍”。他们都是一些科举不顺利,当不成举人的落魄秀才,又不能安心在家读书务农,只好来做这些没有良心的“讼棍”。老百姓来告状,一定是家里出了什么急事,可是他们利用这机会敲诈勒索,盘剥老百姓的血汗钱,怪不得大家对他们十分厌恶。一些有良心的讼师不是混不下去了,就是被人作弄死了,所以留在衙门口混饭的都不是什么好人。
请讼师写好了状纸,请好了打官司的讼师之后,就要正式“击鼓鸣冤”了。“击鼓鸣冤”是一个成例,也是从汉朝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