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当同桌,两个人逐渐有了熟悉的机会,但也没有发展什么。
高三,分秒必争。
一中那样的环境,根本没有时间也没有闲暇,去考虑早恋的事。
虽然像郁斯年这样的家庭,如果高考考的不好,自然有父母把他送出国去镀一层金。
但是,郁斯年还是想要先靠自己的实力考下来。
他和乔之萍,你追我赶,两人的成绩一直在班上排名前二。
平常讨论的话题,全是学习方面,这道数学题如何解,这句英语怎么翻译。
除了偶尔察觉出她是一个女生之外,似乎跟以前的同桌没什么两样。
转折点,还真要算在徐亦瑟身上。
是她,让其他人开始议论、孤立乔之萍,说她当了小三,抢了别人的男朋友。
又是她,霸凌逐步升级,先是往她书包里扔垃圾,把她的书本丢到洗手间里,再伸腿绊她,最后,甚至带着几个跟班在百日誓师会上堵她,想狠狠修理她一顿。
郁斯年越发觉得不好意思,于是一心维护。
恰好两人高考发挥的还不错,又同时报了N大的外语学院,同时被录取。
新的学校,新的班级,他们又是同学,自然多了几分亲近。
即使那时候的她,还是又黑又瘦没有长开,穿着粗布麻衣,不施粉黛。
但郁斯年,和她相识了数年,了解她的品性。
漂亮的花瓶他见多了,骄纵霸道的大小姐也不少,但像乔之萍这样的野草一般,只要烧不尽,就会春风吹又生的人,深深吸引了他。
她不是等待王子拯救的灰姑娘,也不是古早小说里智商偏低,总是把事情搞砸的小迷糊。
她聪明,沉着,冷静,坚韧不拔,从不抱怨。
看着她,好像整个人都静了。
“你不知道,她答应跟我交往的那一个晚上,我有多快乐。我恨不得嚷嚷的全世界都知道,我恨不得马上告诉所有人,我喜欢她,我想跟她在一起。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