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一个星期……”
负责这个牢房的狱警介绍着情况,“刘超生昏迷前说,他发现孔翔想越狱,孔翔想杀人灭口,他夺下孔翔手里的凶器,自卫时不小心抹了孔翔的脖子。”
夜安锦仔细查看孔翔的伤口,比对汤勺断裂面和周围的血迹,不由皱起了眉头。
法医勘查现场,会在脑海中形成对案件性质的初步判定。
虽然这种判定多半依靠直觉,但这种直觉是在参考现场种种迹象的基础上形成的,极具参考性。
夜安锦感觉,刘超生说谎。
为了证实她的判断,她转而检查刘超生的伤势。
刘超生撞墙的额头受伤不轻,看起来像被人拉拽推搡,被动强力撞击所致。
但夜安锦检查他的胳膊和后背,均没有发现体表擦伤或拉拽的痕迹。
这是不正常的。
如果真是孔翔钳制住他用力往墙上撞,至少在刘超生的双臂或者前胸后背等部位,会形成外力强压造成的瘀青。
可是,刘超生身上什么也没有。
再有,孔翔比刘超生矮一头,看体形就知道力气肯定没有刘超生大,他怎么能把刘超生撞得这么狠实?
夜安锦掀了掀刘超生的眼皮,用强光手电照射他的瞳孔。
他受不了,闭眼侧脸躲闪,佯装呻吟了一声,一副救不活的样子。
夜安锦猛然起身后退,“把他抓起来!他不是正当防卫,是故意杀人!”
刘超生一听,猛地睁开眼睛,刚要爬起来,被周路凯和监狱长反扭胳膊死死压住。
“你他妈谁啊?”
刘超生气急败坏地瞪着夜安锦,“明明就是他要杀我,我就是正当防卫!”
“可惜,汤勺上只有你一个人的指纹!”
夜安锦揭露他,“想逃狱的人是你,被他发现了,杀人灭口的人也是你。”
“你胡说八道!汤勺是他的,怎么会只有我一个人的指纹?”
刘超生负隅顽抗,死不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