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问题是相当普遍。有些人会说,法不责众,大家都这样干。有的人会说,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就该给自己行个方便,捞点好处。对这些腐败现象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为‘关系户’大开方便之门。以为老百姓都是傻子,或者根本就没把老百姓当回事,堂而皇之的强占了原本低收入人群本该获得的房源,回过头来再租给低收入人群,赚取每月一两百的利润。
我特别想当面问问他们,你们真的缺那一两百吗?为了区区蝇头小利便公权私用,会让老百姓怎么想?造成多大的恶劣影响?会让多少人骂娘?那些低收入家庭有多失落、无助、悲观?
这些败类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会挤占诸多低收入家庭享受保障性住房的机会,导致许多真正需要保障性住房解决居住问题的家庭无法享受到保障房,影响与妨碍社会公平公正实现。其次,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之后,大多将保障房用于出租或出售,并由此而起到了进一步拉大社会贫富差距、影响社会和谐。另外,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人员当中,有许多原本就是手中掌握着权力的官员及其关系密切人士,还有部分人通过向官员行贿等手段违规获得享受保障房的机会,而这些就属于理当严惩的腐败行为。
通过不当手段谋取保障性住房,实际上都是一种诈骗公共财物性质行为,可以考虑以诈骗罪治罪。大力提高非法谋取保障性住房行为的成本,令非法谋取保障性住房人员付出沉重的代价,再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保障房分配权力制约机制,以及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透明度,令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受到社会与公众的有效监督,可以真正减少不符合条件家庭非法占有保障性住房现象发生。
我考虑了很久,确实这是一种社会普遍现象,有些人没有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不知道自己犯了法。所以,再给他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以省纪委的名义在全省范围内发出通告,要求15天内违规获取保障房资格的个人立即归还房源,由政府统一收购,房价就按照当时购房价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