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王清河“反革命”的事情使全家受到连累后,王玉为和王易为只能告别他们心爱的学业,每天和其他人一样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日子。
后来,身为大姐的王蓝通过高光的关系为王易为找了一份工厂业务员的工作,虽然是一家乡镇企业的小型阀门厂,但属于集体企业。在那时来看,也算是公家单位,还是很吃香的。而王易为则和王清华一样,学起了做生意。当然,那时做生意已经不像王清华年轻时的年代那样谨慎了。
由于高光的身份原因,工厂领导对王易为自然有所照顾,所以在很多年内他的日子还是过的不错的。
王易为的单位离家有四十多里,农闲时,他会住在单位宿舍,农忙时,他便骑着结婚时买的大金鹿牌自行车,早出晚归,尽可能的帮家里多干些农活。一旦工厂有销售业务,他也只能山南海北的四处闯荡,有时一个月都回不了家。那时,照料一家老小的任务便全部落在了刘美丽的身上。
刘氏年事已高,虽说生活还能自理,但毕竟不如从前。而王清华的身体远远没有刘氏健壮,连走路都需要拄着拐棍。
一天晚上,王清华忽然人事不省,在王易为不在的情况下,身为儿媳的刘美丽竟然背着他跑到村卫生所,硬是将他从死神手里夺了回来。
每每提及此事,王清华就会哆嗦着手,在别人面前竖起大拇指,并颤巍巍的蠕动着嘴唇说:别看小五(王易为排行老五)家里有些犟……,但心眼好……人孝顺…..,将来会有好报……。
多年后,母亲刘美丽回忆起这段经历时,都会心有余悸的对王云说:那时,农村穷,也没有内衣内裤,就穿个自己缝制的大汗衫、大裤头子背着你爷爷出去的,回来后,浑身像在水里泡了一样,两条腿都“嗖嗖”的打哆嗦……。
夏天,在那个没有乘凉工具的年代里,乘凉只有靠树底下的阴凉了。王清华熬了半辈子的房子,只有四间低矮的土坯房,夏天人呆在里面,就像闷在缸里一样,加上满屋的苍蝇蚊子,让人只有挨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