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谭,这个被诅咒的邪恶之地。
罪恶仿佛是这片土地与生俱来的特质,就连野狗在这里呆久了,都会变得分外地狰狞。
唯一的好消息是,隋峰身体的绝症因为穿越而痊愈了,而且那黄金箭头似乎给了他特殊的能力。
但隋峰刚来两个小时,只来得及消化脑海里面突然出现的信息,还没空研究自己的新能力。
“还是先找个取暖的地方,不然恐怕要冻死了。”
隋峰哆嗦着,朝着那燃烧的油桶走去。
捅人的流浪汉已经拿着他的收获跑了,另一个倒霉鬼的尸体正躺在地上,很快就会彻底僵硬。
隋峰顾不上害怕,凑近那油桶,伸出已经僵硬的双手,感受着难得的温暖。
等到身子稍微暖和了一些,隋峰又看了看已经凉透的尸体。
因为天气很冷,所以流出的鲜血很快就冻上,这人身上的衣服似乎还能穿啊。
可是,从死人身上扒衣服,似乎有点不吉利。
此时,一阵寒风刮过,将本来就不怎么旺盛的火焰吹得明灭不定。
隋峰顿时明白,自己根本没得选。
强忍着不适,隋峰弯下身子,要将这流浪汉的大衣扒下来。
尸体已经僵硬,隋峰不得不用力掰开这尸体的手臂,将他翻过来之后再将衣服脱下来。
一开始,隋峰还觉得有点恶心,但随着身体越来越冷,他也麻木了。
为了活下去,恶心又算得了什么?
臭烘烘的皮衣不知道多久没洗过,泥灰都结块了,但保暖效果还可以,穿身上之后顿时就暖和了许多。
“呼,差点开局就完蛋。但我现在身无分文,吃喝都成问题。”
隋峰正琢磨着测试自己的特殊能力,看能不能迅速搞钱。突然一阵强光袭来,刺得他睁不开眼。
“哥谭警局,举起你的手。”
隋峰震惊,刚才这两个脑满肠肥的混蛋亲眼看到杀人也不管,自己走过来拿件衣服就被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