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在深夜轰鸣,飞车党很张扬地在哥谭市的晚上狂欢。
旁边停着的警车纹丝不动,仿佛看不见这些超速好几倍的马路杀手。
不远处的拐角,两个流浪汉围着一个燃烧着的油桶在取暖,但没暖多久,其中一个就抽出刀子捅进另一个人的胸口,然后从他口袋里面翻出了一小包白色粉末。
流浪汉临死前的惨叫让警车内的两人探头看了看,在看到是两个流浪汉之后,又回到车上淡定地吃着三文治。
倒霉鬼的鲜血喷射在油桶里面,与燃烧的垃圾混在一起,冒出古怪难闻的烟雾,笼罩了这个街角。
隋峰站在另外一个黑暗的角落,静静看着这一切。
寒风吹得他的脸色发青,单薄的衣服完全不能抵挡哥谭的寒冷。
“该死,穿越就穿越,凭什么穿到这个破地方。”
隋峰觉得自己真的倒霉,原本他住在节奏慢的乡下,工资虽然不高但很清闲,每天最晚8点之前都会回家。
不抽烟,酒也是浅尝即止。晚上11点上床睡觉,每天一定要睡满8个小时。
睡前会喝一杯热牛奶,做个20分钟的伸展操,让身体放松下来才上床,这样通常就能一觉睡到天亮。
早上醒来就像小婴儿一样,绝不将压力和疲劳带到第二天。
生活这么健康的他,偏偏却得了绝症。
他才二十岁,怎么就只剩下半年的命了呢?
大概是老天爷也觉得这样对他不公,所以给了他一个机会。
不知道是哪位喜欢恶作剧的神灵,给隋峰邮寄了一个小礼物。
一个黄金般璀璨,花纹精美的箭头。
隋峰原以为只是工艺品,直到他不小心被锋利的箭头割开了手掌。
晕眩感传来,虚弱的身体直接倒下。
等到隋峰醒来的时候,第一眼看到的是墙上那张狂的涂鸦。
“即使引导已经破碎,也请你当上哥谭之王。”
隋峰这才明白自己穿越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