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你长大一岁咋还傻了?前院的于艳啊,她原来学俄语的,现在改学英语了,让你给补课,你可是英语全市第一呢?你忘了?还有兵团的春明,都等着你给补课呢。”
“哦。你加个厚马夹吧,外面冷。”
我从柜子上找到一个又大又宽的灰色马夹给他套上。
“咱爸的,凑合着穿上吧,看天雪是停不下来,能捡就捡点,捡不着早点回家。”
我说完送他迎着风雪出了院门。
天空灰蒙蒙的,雪落无声,下雪的山坳子并不冷。
我打量着陌生的院落,看着远山林海都在灰色的世界里静寂沉默,一时心里竟变得安静了。
我是真的回到了,来到了兴安岭林区,记得今年的五月这里曾发生了一场轰动全国的森林火灾。
我能在这个年代干点什么呢?
带明锋离开这里,赚钱,成为大富豪?
在成为富豪之前,第一件事把地窖给平了,要不然死的那个人早晚会被发现,我走到天涯海角都都会是疑犯,虽然他的死和我毛钱关系都没有。
可我冤呐,他是自己想不开自杀的。
说这警察也不信,还是想办法毁尸灭迹的好。
看着炕上灰不溜秋的被子真是忍不了,我拿起剪刀一顿拆线,把那没有颜色的单子罩子泡进盆里。
土炕上更是刷得仔细,听说那时候到处是虱子跳蚤。
我拿着鞋刷子把炕和墙还有旮旯边角全刷了一遍,连地板的缝缝角角都清理了几遍,这才稍微安心。
想要让这个男人从人们的视线中彻底消失,就得跟村里人说他去山外了。
原主本来是外地户,这房子是一家五口当初卖了山外的房子搬进山里新买的,可惜这男的好赌成性,年年辛辛苦苦赚的钱都被他拿去赌了。
我正仔细消化着原主的家庭背景和成长经历,隐隐听见外面有人在大声喊着我的名字,我在结满冰花的玻璃上吹出个硬币大小的镜面,向外望去,大门外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