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望了。
武德充沛,所以治安官。
天子,兵强马壮者为之。太阳底下,哪有什么新鲜事啊!
蛇无头不行。
有了治安官后,村里面‘不爱农庄爱武装’的村民就找到主心骨了。一个两个田地不多种。田间管理也很粗犷,几乎略等于无。有了农闲,就一窝蜂的跟着治安官跑去“狩猎”。虽说刀剑无眼。但哪怕时不时的有人回不来,但这些家伙依旧乐此不疲。
一张印第安人的头皮,能拿50美元的奖金。
确实比地里刨食来得快多了!
可惜,出了家门就能搞副业的盛况,没能持续几年。盘踞在村庄附近的印第安人小部落,打不过就卷起包裹提桶跑路。据说是跑到落基山脉那边去了。
嗨!这帮人!
一点都不注意可持续发展!
老李前世码字的时候,没碰过外国历史这个版块,不知其根底。于是,这操蛋的现实,让他瞠目结舌!
随着美国的西进运动的深入,隔三差五就有新来的移民落户到村里。日积月累下来,村落就成了小镇。村口小河两岸,原本是一整片的森林。但现在,靠定居点的这一侧,已经全部变成了农田。
到史蒂夫6岁时,小镇的范围,已经扩大到他家门口了。
原来营垒所在地,建成了一所顶插十字架的小教堂。信哪个教派的,史蒂夫也分不清。毕竟,牧师是村里的屠户兼职的。
从麦克斯家和教堂之间的大约500米的路,变成了小镇的中心街道。大麦克斯把沿街的地统统盖上小木屋,又卖出去一些。这笔土地升值,让奔三的卡尔·麦克斯,成了地主老财。
沿街的铺面,一排。
沿河的水浇地,一片。
大麦克斯不仅雇了几个人手帮他养牛放马。还买了几个黑人奴隶,放在庄园里种田。
这几个奴隶,让他儿子很感兴趣。
与史蒂夫的历史书记忆不同。黑人奴隶们身上,并没有锁链和镣铐。万恶的奴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