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常设之官,其权力远出于两司之上,就不啻更加一级而成五级了。
清朝对于东三省,治法颇为特别。奉天系陪都,设府尹,又有五部(除吏部)。府尹但管汉人,旗人的民刑诉讼,都归五部中的户刑二部;而军事上则属将军(其初盛京将军,尝为兼管府事大臣,后改于五部中简一人为之)。光绪二年,乃以将军行总督事、府尹行巡抚事。吉、黑但有将军副都统。末年乃设东三省总督,改为行省制。对于蒙古、新疆、西藏,亦用驻防制度。新疆于中俄伊犁交涉后,亦改为行省;而蒙藏则始终未能改省。对于外蒙古的驻防,有定边左副将军和参赞大臣,驻扎乌里雅苏台。科布多参赞大臣,帮办大臣,驻扎科布多。对于青海、蒙古,则有西宁办事大臣,驻扎西宁,而对内蒙古和西套蒙古,无驻防。凡蒙旗都置札萨克,唯内属察哈尔土默特无札萨克,直接归将军副都统管辖。对新疆,有伊犁将军,统辖参赞、领队、办事、协办诸大臣,分驻南北路各城。对西藏,有驻藏办事大臣一人,帮办大臣一人,分驻前后藏。宣统三年,裁帮办大臣,设左右参赞。左参赞与驻藏大臣,同驻前藏,右参赞驻后藏。
第二节 学校选举
中国选举之法,从唐到清,可以称为科举时代。这时候的选举,并非没有别一条路,而其结果,总是科举独盛。
明初是学校、科目、荐举,三途并用,而太祖看得学校很重。其制:国学名国子监(南北二京俱有)。肄业于国子监的,谓之“监生”,而其中又有举监(举人)、贡监(生员)、荫监(品官子弟)、例监(损赀。起景帝时)之分。
府州县皆立学,府置教授一,训导四,生员四十人。州置学正一,训导三,生员三十人。县置教谕一,训导二,生员二十人。其增广于定额之外的,谓之增广生员。前此所设,得食廪膳的,谓之廪膳生员。后来增广亦有定额,更于定额之外增取,附于诸生之末的,谓之附学生员。生员入学,初由巡按御史布按两司和府州县官。英宗正统元年,专置提学官,以三年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