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货志》说:“高祖……轻田租,什五而税一,量吏禄,度官用,以赋于民。而山、川、园、池、市、肆,租税之入,自天子以至封君汤沐邑,皆各为私奉养,不领于天子之经费。”所以掌谷货的大司农,是管国家财政的;掌山泽之税的少府,是掌天子私财的。所以武帝命大司农兼管盐铁,孔仅、东郭咸阳说:“山海天地之臧,宜属少府,陛下弗私,以属大农佐赋。”很有称颂他的意思,此等杂税,已见第五章第一节。昭帝时郡国所举的贤良文学,要求停罢,和桑弘羊争辩了许多话,到底只罢掉一种酒酤,其余都没有动(亦见《汉书·食货志》,其两方面争辩的话,详见《盐铁论》)。
第四节 兵制
西汉所行的,是民兵之制,人民都有当兵的义务。《汉书·高帝纪注》引如淳说:“《汉仪注》云:民年二十三为正。一岁为卫士,一岁为材官骑士,习射御,驰战阵。又曰:年五十六,衰老,乃得免为庶民,就田里。”又《王制正义》引许慎《五经异义》:“汉承百王,而制二十三而役;五十六而免。”两说相同。按今文家说,民年三十受兵,已见第一篇第八章第五节。《高帝纪注》又引:“孟康曰:古者二十而傅。三年耕,有一年之储,故二十三而后役之。”《五经异义》:“《高孟氏韩诗》说:年二十行役,三十受兵。”则汉朝人民的服力役,比古代迟三年,服兵役却早七年,或者汉代所承,实是古制;三十受兵,是儒家托古所致,亦未可知。
其兵的种类,有“材官”、“车骑”、“楼船”三种:材官是步卒,车骑是骑兵,楼船是水师。《后汉书·光武纪注》引《汉宫仪》:“高祖命天下选能‘引关’、‘蹶张’材力武猛者,以为‘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常以秋后讲肄课试,各有负数,平地用‘车骑’,山阻用‘材官’,水泉用‘楼船’。”大约“材官”最为普通,“车骑”边郡较多,“楼船”只有沿江海的地方有。
京师有南北军:“南军卫尉主之,掌宫城门内之兵。”“北军中尉主之,掌京城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