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居然忘了目的。
好在双方的恶斗一时间还未分出高下,方武猛老怪强,斗了个难分难舍、针尖对麦芒。
只是这种表面现象只能维持一时,正如程咬金的三板斧,看着势强威猛,但是只能吓人却无法获胜,一旦招式用尽,必将功亏一篑。
趁着方武还有能力牵制住老怪,阿布急匆匆来到字碑前,伸手抱住字碑的顶端往上一提......
没提动!
“这......”阿布有点傻眼。
百密一疏,千算万算,算漏了字碑的重量,现在好,别说夺走字碑,就是想把字碑从地洞里捞出来都难。
“给我起,起!”
阿布疯狂的抱住字碑又提又拽着,半晌过后,字碑没被提起来,反把他累了个趴地狗喘。
可怜脑门上的血口子,被他这么一用力,老血飚了个欢畅。
雪上加霜,阿布的心情.......
跟刚才一样。
“对了,血,血有用!”
“哈哈哈,我他娘的就是个天才!”
阿布一改脸上的愁容,放声哈哈大笑了起来。
为了得到字碑,阿布可是下足了本钱,忍着疼痛往脑门上挤血,足足挤了一大块布团,这才晃着手中的血布口打一声呼哨。
真灵,也不知是呼哨声吸引了方武,还是弥漫在空气中的血腥味引起了注意,几个眨眼的工夫,方武带着残破的身躯来到了阿布跟前。
嚯!真够惨的,整儿一血人,看得阿布都觉得有些不忍。
胸口塌陷,血口横生,腰部弯曲,天晓得骨头断了几根,这要是放在人身上,不死也残废。
只是阿布有点想不通,明明方武一身是血,为何不动心,偏偏对自己流出的血水感兴趣呢?
忘了,血屠嗜血,嗜的是活人的鲜血,死人的尸血,那玩意能感兴趣吗?
“小子,想喝血吗?”阿布故意摇了摇手中的血布,像拿着骨头在逗狗一样诱惑着。
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