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琢磨不透的眼神。
洛克全神贯注地打量着他,双方彼此凝视良久,像一对久别重逢的老友,又像初次见面时拘谨的孩子,纵然有千言万语,也不知该如何表达。
经过一段时间的沉默,终于那个满身泥巴的乞丐先开了口:“您是谁?我这是在哪儿?”他说的是鸟语,语速又急又快。洛克摇了摇头,表示听不明白。而后,他换了一种语言,是基督教通用的。
普普通通的一句话,竟然难倒了通晓各国语言的洛克。由于平常较少接触此类古语,而那个乞丐说话的方式又像几个世纪以前的古人,搞得洛克不知所措。幸好他年轻时在罗马教堂熟读过一些古典的拉丁文著作和有关鸟语的书籍,否则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了。
半晌,洛克支吾地说道:“我叫洛克?霍利斯,是一位神父。您呢,先生?”
那个乞丐望着洛克,抖动了一下手臂,先是愣了一会,也许是没听懂洛克不连贯的言语,而后一味地注视着他拘谨的表情。停顿片刻,他抱头说道:“嗯……您是神父,您的意思是,在问我的名字。对不起,让我想想……我来这里做什么,你应该叫我什么?我怎么一下都记不起来了?”
“上帝啊!可怜的孩子,你在胡言乱语。哦!我知道了,一定是马车,是警长的马车撞坏了你的脑袋。”洛克看着他那张污秽、凄楚的脸,心想:这下可糟了,他记不得自己是谁了。还有,他的样子特别古怪,说话时老是晃来晃去,像摇摆不定的座钟一刻也停不了。
“不过,时间紧迫,不允许我细问了。”洛克心想:那个浑身长泥巴的怪人既然无什么大碍,那么他该就此作罢,即刻赶赴码头,看看金棺是否还在马车上。这样,他才能安下心来,否则他太对不起那些毫不知情的人了,他们完全不晓得自己身赴险境,随时会有生命危险。
不久前,他亲眼目睹约翰和他的仆人用手触摸金棺而突然消失的情景,那时真的太可怕了,简直让他毛骨悚然,不过他自己也摸过那副金棺,为什么会没事呢?也许是上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