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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杰给袁巧巧打了个电话,提起合伙买下沙石场的事情;“你问问你大舅,问问他准备出多少钱,占多少股份啊?另外你再问问,这以后的人事和财务方面他想怎么安排?如果遇到双方意见不一样的时候该怎么办?”
“你明天和我大舅见面了你们俩人再定呗。”袁巧巧似乎不想夹在2人中间传话。
“将这几件事情定的差不多了,见面也好说话不是?要不先定好,见面再谈不拢,那多不好啊。”孟杰解释了让袁巧巧再中间传话的好处来。
“那我给你问问吧,一会再给你回信。”袁巧巧听到孟杰这么说了,也知道了有些事情还是在见面前说的差不多了是有好处的,否则闹个不欢而散那就非其所愿了,于是答应了当传话员。
一会功夫,袁巧巧回信了;“我大舅说想占二三成就行,具体钱数就按照买的总价款算。以后赚的钱也是按照各自股份多少来分,人事和财务上应该双方商量着来定,其他事情也是双方商量着办。”
这个说法看起来挺公平,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什么事情都需要双方的同意。但是实际上孟杰拿出的钱多,占的股份大,得到的却和股份少的一样的权利,这自然对孟杰不公平。
“我觉得应该按照股份的多少来算,遇到事情的时候也是按照股份多少来决定。”孟杰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按照股份多少来算。这当然对孟杰有利,孟杰是大股东啊。如果按照孟杰的方法来做的话,那基本上就全是孟杰说了算了。
这样的事情对方更本不可能答应,孟杰当然也清楚这一点,就像对方也知道孟杰不可能答应事事都需要双方都同意一样,这叫‘漫天要价,坐地还钱。’耍耍嘴皮子而已。
最后经过几番讨价还价后,最终确定了双方在这几项事情上的权利,以及今后的运作模式。
双方的股份按照3-7算,孟杰占七成,刘守山占三成。
在财务上,孟杰有任命会计的权利,刘守山有随时随地检查账目的权利,对于刘守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