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的弓兵。这还是最终的计划,现在我不打算再招兵了,目前能维持这八千人就不错了。”
刘六一听就炸了,“璞麟你疯了。咱们守着怎么大一片根据地,民富粮足,怎么也能养五六万人马啊?想当年,跟着制将军,没有一块安身立命的地方,也有几万兄弟,好不容易有了个富家,八千人!够干什么的啊?”
明磊见别人还算有涵养,没有开口,但都疑惑地看着自己,便问刘六:“你们和李自成的主力哪个厉害?和关宁铁骑哪个利害?”
刘六也不打磕巴,“都比不过。”
“可他们全都败给了清兵!你照着原来的老路拉起一支队伍,有几分把握打赢清军?”
见刘六不说话了,明磊扫视众人,大家都眼巴巴地看着他,便接着说:“过去的军队,平均到每一个士卒的花费很少,靠人多取胜。没有钱,就不能很好的训练,纪律、士气更是无从谈起,靠什么呢?劫掠!
每攻下一城,允许士卒烧杀抢掠若干天,借此提高士气,激发斗志。后果呢?养成习惯的官兵比贼还凶狠,就如同石墩镇一样,把劫掠当做家常便饭一样!
在他们眼里,只有利益,没有责任,有便宜就上,没便宜就让。
一遇到象清军这样凶狠的对手,哪有胆量放手一搏?所以,每每一击而溃,反正换个地方,一样当兵吃粮。这样的军队能守土为民吗?关键时刻能指的上吗?”
“那依璞麟之意呢?”阎尔梅不禁问道。
“很简单,职业化。把当兵变是一种职业,最少建立一个忠诚、有荣誉感、训练有素的军官团。
唉!说白了吧!一样多的钱,提高每一个士卒的花费,当然雇得少了。”
“这样能行吗?还是人多好办事吧?”陈敬廷一副专家的口气说。
“现在都什么时代了!打胜仗需要技术含量很高的兵种,连清兵都知道用红衣大炮了,还人多好办事呢?永振(陈敬廷的号),你倒是说说,是一万人好指挥,还是五万人好指挥。是将一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