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当谈到步兵武器时,普法两军的科技优势就逆转了。法军的步枪无论在机械可靠性上、在弹道的平伸上、在射程上都远远的优于普鲁士的追希式撞针步枪,而在实际的战场上处处可以见到的景象是,普鲁士步兵在法军步兵的火力下寸步难行,而当法军步兵获得了几门野战炮在近距离用榴散弹支持时,对普鲁士步兵完全就是一场灾难。
面对这样的问题,普鲁士军将困境拆解成两个部份来解决。首先是是「炮兵决斗」阶段,既然普军炮兵射程远较法军来得远、引信也更可靠,因此最合理的方式就是在远处将法军炮兵阵地撕成碎片;接着进入「近接战斗」阶段──在消灭了法军炮兵之后,「大炮兵连」随即打散成个别的炮连、炮队甚至是一门一门的单炮,直接推到火在线用直接射击支持步兵前进。这样的「近接战斗」常常要花极高的代价,尤其是当普军炮兵还没有完全歼灭法军炮兵,却又急着前进支援步兵战斗的时候。
军事史学家与战役准则学者很快地在普法战争的经验上重新组织起他们的学说,而1870年两国间在科技上的不平衡不是被遗忘,就是被列在书籍最后面的参考数据中。享受了1871年到1914年间四十多年和平的欧洲军人们在这场把整个欧洲权力平衡上下翻转一圈的战争中学到了两个重要的教训:第一是「野战炮兵火力必须集中」,要尽可能地在一个区域中集中最大量的火炮,并且置于单一的指挥官指挥之下;第二是「在战斗开始前必须先消灭敌人的炮兵」,两支部队间的战斗必须以炮兵决斗拉开序幕。
「两阶段炮兵战斗」最重要的支持者、普法战争的炮兵老兵,德国的Hohenlohe-Ingelfingen亲王在1880年代发表了下列的文字,强烈地指出虽然火炮的射程不断增加,但是炮兵战斗的本质与1870年并没有不同:
炮兵战斗的性质与之前并没有不同,只是炮兵决斗时的距离增加了。现在在炮兵决斗阶段我军需要在距离敌军5,000公尺的时候开火,虽然效率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