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硬气功,功夫很好。他刑满后,我曾跟着他学了一段时间的拳术,从此只要伸出拳头,也能吓唬住几个人。
我还认识了一个姓宋的犯人,他的毛笔字写得非常漂亮,凡是中队需要写东西时,干部就会把他带到队部来,我就认识了他。此人是国民党的军统特务,中校军衔,在解放战争时期潜伏在中?共解放区多年,1949年才被识破,被解放区解放军判刑,解放后在监狱继续服刑改造。他的妻子和子女都在台湾(据他说他最早在台湾军统工作,在台湾找了个日本籍媳妇,后派他到解放区潜伏才回来,已经多年没和家人通过信、见过面,在后面我还会写到他),这人能说一口流利的日语,人很有礼貌,文化很高,他已失去自由多年,连人民币都不认识,后来若干年后被特赦。
关在监狱里的这些犯人,在那个年代,基本生活还是不错的,一日三餐,都可以吃饱喝足,就是没了人身自由。他们最盼望的就是能够收到亲人的来信、收到一份包裹。有文化的犯人最渴望能多看些书籍、报刊,可那个年代除了有限的几本政治书籍和一两份报纸外,其他的根本看不到。
这些人好不容易盼到服满刑期出了监狱了,但他们不能走,还得留下来。
那时候,犯了罪的人刑满后是不准回原籍的,要继续留下来劳动改造,叫做刑满留场就业。这些人虽然刑期满了,可是人身还是没有多少自由。他们要集体编队、编组生活在一起,住在由监狱改造成的大院里,由劳改干部统一管理,出入必须由干部批准。劳作之后,大院和19中队的范围内,是他们唯一的活动场所。作息时间非常严格,每天属于他们自己的时间只有短短的一个多小时,晚上七点至九点半的集体学习是他们的必修课,除了墙上没有部队看押和他们有了一份微薄的工资外,其它的待遇和犯人没有什么不同,这就是他们和犯人的区别。
这些刑满释放的,每年都有春训、冬训两次专门教育训练活动陪伴着他们。这些活动主要是组织他们学习、检讨和检举揭发各种违规语言、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