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严惩,但是通过这件案子所反映出来的华夏医药企业现状却让人十分担忧,像东方药业这样国内知名的医药企业尚且如此,其他那些地方小厂就更不用说了。
医药企业的自检体系形同虚设,而药监部门对于医药企业的监管也存在先严后松的漏洞,在医药企业最初进行GMP认证时监管还是比较严格的,但是在后期的监管就比较松懈了。
这件案子通过媒体曝光后全国一片哗然,舆论一致谴责,以此为契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生产、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经营、加强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建设和加强药品监管机制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两打两建”专项行动。
不过这件案子并没有完,在这件案子的定性上,段泽涛和曹副部长发生了激烈的冲突,段泽涛认为应该把这件案子定性为“毒药事件”,曹副部长却认为应该定性为“假药事件”。
“假药事件”还是“毒药事件”?表面上仅一字之差,但里面却大有玄机,可以说这一字之差是解决问题还是掩盖问题最要害的根本区别。
定性为“毒药事件”,那就必须追究刑事责任,就必须一追到底,严惩严办,确保再不发生,有关责任人一个也跑不了,定性为“假药事件”,那可推卸责任的借口就多了去了:采购失职、操作失误、监管不严、设备故障……总之人人有责,“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机会多得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