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制的**官组成的最高法院有裁决权,但**官要由总统任命、参议院同意。总统虽然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法案。但这一否决又可以由国会以三分之二的票数再否决。
这样很符合历史上地设定,康柏起的作用非常明显。
康柏并不是法律方面的专家,如果不是美国宪法实在太简单了,看过之后就能大致记下来,他在这样的制宪会议,实际上是没有什么好主意的。不过前世看过那附加了修正案的宪法,加上对美国政府和议会职能基本上还有点了解。所以在共和党两位法学专家麦迪逊和威尔逊的配合下,倒也提出了不少让各方可以互相妥协接受的方案。
如果说对中央政府和国会问题地结构。还仅仅是讨论的话,那么对于国会名额的分配形式,就是最大地争论。
和历史上一样。前面有大量制宪会议代表不愿意参加会议,就是因为这个名额问题上,各大州表现的非常强硬,以致让他们不得不采取杯葛(boycott)的方法。
虽然康柏已经在党内提出了妥协性议案,但共和党的两位法律代表麦迪逊和威尔逊,还是先提出原来的大州方案,也就是完全按照人口比例分配名额的民主方案。准备确实通不过,才接受康柏的妥协方案。
小州共和方案的主要维护者是新泽西代表威廉-佩特森和特拉华代表刚宁-贝德福德。他们代表小州的利益。小州代表坚持认为,大州地意图就是要吞噬小州。因此他们扬言宁肯投靠外国,也决不亡于大州。
大州代表也不让步,甚至连剑与火、绞刑架之类的话都说出来了。反正以民主的名义杀人,也是早期民主的典型特色。某些新的主义在诞生之初,都伴随着大量杀戮敌人,只有等主义走向成熟,掌握了优势之后,才会更加人性化。可以接受。
幸亏这时康柏等共和党人出来调停,加上代表中等邦,可以不偏不倚的康涅狄格代表奥立维-艾尔斯沃斯等人。在他们的联合斡旋之下,制宪会议于八月达成妥协:众议院实行国内法原则,按人口比例分配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