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他属下所有的奴隶分成四大组,第一组就是佣兵,将奴隶之中实力比较强的挑出来,组成一支佣兵队,这部分人专门负责接各种任务来赚钱,和一般的佣兵没有什么区别的。第二部分就是治安队,这部分的人是由次一级实力的人组成,专门负责各个农庄、作坊的治安,有什么人来闹事就打出去。第三部分就是各个部门的人手,属于管理阶层和一管的人手,第四部分就是各个农庄、作坊的工作人员。这种分法也是比较合理的。
第三部分就是奖励与处罚条例了,奖励那不用多说了,不外乎是金钱和物质上的奖励,而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凡是在我的属下做满了三年的奴隶们,都能够获得自由,并且,从我的农庄之中承包出土地来进行自己耕种,承包的办法如下……。”具体的办法非常多,这里就不一一再说了,简单地说,就是从奴隶制转为封建制度的那一套。
在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两条,第一,奴隶们可以用一定的金钱来为自己恢复自由,这其中的条件都很容易满足的,一是做满五年,二是每个人的赎身费用为十枚金币,三是可以赎身费用允许先记帐,等以后有钱了再慢慢还。第二条就是奴隶们成为自由人之后,还可以继续租种凯古拉的土地,每年的收成也只要给凯古拉三成就可以了。光是这两条对于奴隶们来说绝对不是一般的震憾啊,毕竟,成为自由者绝对是每一个奴隶的愿望。
至于处罚,条文并不多,这里就不多说了,基本上都是那一套,偷懒了如何处罚,偷主人家东西又如何的处罚等,但是,其中有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如果被记下大过一次的,则自我赎身的时间就要推辞一年。”这可是非常重要的一条,可以说,就是因为这一条,那些奴隶们就绝对的非常听教听话,他们可是知道的万一犯了错,被记了一个大过之后,那再要想赎身就要迟一年了,如果再记多几个大过,说不定凯古拉不允许他们赎身就糟糕透顶了,正是基于如此认识,奴隶们想不努力工作都不行,甚至不用其他人督促,毕竟,自己的自由最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