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主要原因还是门阀、学阀这样东西的存在。
所谓的“国有国法”后面是“家有家规”。
一般人犯了事,就是送衙门。
但是家族子弟犯了事,分两种。
大家族是送衙门前要送还家族,由家族处理。
再交由衙门处理,或者不交。
小家族则是衙门处理后,再送家族自行处理。
有些罪,比如说通奸,洪朝法律是不致死的。
但扔给家族处理,就是直接浸猪笼或者杖毙。
如果以后宁炎事业做大,内部也肯定要立规矩。
规矩大到一定程度,那么当官的也得掂量掂量。
内部出的事,朝廷肯定会先由你内部处理再接手。
比如内部经营,私吞钱款被发现。
送府衙办理,十有八九要被刺字流放。
但内部处理就是吐出钱,滚蛋。
或者给你个罪名,自己去牢里蹲着。
“其实我不赞成私刑。”
“私刑合法化,其实是国家律法效力低下的表现。”
“律法是什么?”
“是一个国家的规则和秩序。”
“就是春秋时期的礼乐。”
“礼崩乐坏,就是秩序崩塌,这就是混乱的开始。”
“私刑就是对公刑的冲击,对国法的践踏。”
最后这句话,让萧弈卿忽然意识到,如今洪朝情况并不好。
虽然四海之内太平,好像没有什么大事乱事。
可就从宁炎所说私刑这一点来看,洪朝只怕是羊粪蛋子表面光。
不说远的,就是她所知的。
立国之初至今的法律,都是不能对三品以上官员,以及有爵位在身的人所用,这些人一旦犯事,至少也是三司会审。
法律的伟大之处就在于它“众生平等”。
王子犯法与民同罪,便是如此。
人有阶级无法跨越,但是法律能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