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悠、圆圆,过来尝新菜了。”
“来了。”
开饭馆,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尝新菜了。
人都聚齐了,围着桌上的猪手炖鸡爪,谁也没有动筷子。
主要是太漂亮了,不想破坏美感。
看她们都不吃,陈川自己先夹了一个鸡爪。
“别愣着了,菜不是让你们白吃,吃完可是要交作业的啊。”
“哈哈哈哈!”
众人一听,纷纷掩嘴轻笑。
陈川尝了尝鸡爪,鸡爪入口很软烂,几乎不用嚼,用嘴轻轻一呡就化了。
中间的蹄筋却很韧,有嚼劲儿,口感相当好。
猪手就更不用说了,入口即化。
唯一不同的是,猪手的蹄筋比鸡爪要粗的多,所以吃起来会更加的软糯。
众人起先都挑猪手吃,还是林诗彤先对鸡爪下手。
尝完一口后,林诗彤眼里露出惊讶的神色。
“好吃唉。”
说实话,林诗彤从来没想过鸡爪竟然还能做的这么好吃,一点腥味儿都没有。
其他人看林诗彤吃惊的神情,也都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各自夹起一根尝尝。
李达笑着说:“诗彤,一个鸡爪而已,能有那么夸张?”
“真不是夸张,可好吃了。”
“我尝尝。”
半信半疑的李达夹起一根鸡爪塞进嘴里。
嗦了一口汤汁后,李达的神情比林诗彤表现的还要夸张,眼睛圆瞪。
接着,一口将鸡爪咬下去半截。
舌头轻轻一顶,骨肉分离。
李达一脸的满足,相比起猪手,他认为鸡爪更好吃。
猪手吃多了容易腻住,但鸡爪不会。
虎皮的口感特别好,最不可思议的是,表皮虽然软烂,但却不失劲道。
大脑袋连骨头都没吐,直接都吃了。
鸡爪之前用高油温炸制过,又炖了这么久,所以很酥,就连骨头也入味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