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继续辩,我另外找找办法。”
“这个啊,我其实想说的是,碎骨骷髅或许并不是碎颅者,它和那些东西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我终于记起那一度被打断的话题。
“诶?何以见得?来来来,小老弟,”胖子一听,丢开手里的破纸,凑上前来,问:“你是我们里最不专业的一个,却往往能说些给人启示的话,你别怕,你往下说。”
我心想我怕什么?不就是一本正经地胡扯嘛,不由暗自感到好笑。见俩人憋红了脸正殷切地等待我不凡发言,便咳嗽了几声,清清嗓子,摆出一副大贤良师的风范,道:“在藏品室内,推门被顶开时,碎骨骷髅其实早一步就进了屋子,然后才是范胖拿大包小包下来,对不对?”
俩人紧着点头,表示没有异议。
“跟着,范胖发现了酒橱,我们又是喝酒又是开罐头的,好不热闹。跟着就发现了保险箱,然后你掏我掏,拿走金券文件和各种小袋子。可以说,直到那一刻,碎骨骷髅始终安静地站一旁,它并没做出任何攻击,对不对?”俩人跟着我的指挥棒连连称是,可见这种扩展性思维我都踩中点,效果极好。说到这里,我不由压低声调,反问他俩道:“那么,最关键的问题来了,你们说,碎颅者是靠什么来追踪对手的?”
“靠声波反射来确定猎物的位置!”他们狂呼一声,一下子全都明白了。
碎骨骷髅和其他碎颅者最大的不同之处,便是它有视觉,它可以看见,而不是个瞎子。所以我们一切扰乱攻击皆对它无效。之所以先前的各种试探都觉得合乎情理,是因为我们根本不曾想到这一层。Alex摸到厌头罗金匣时发出的声响,比起之前的翻箱倒柜,可谓头发丝掉地上般的轻微,那东西为何却忽然暴怒了?
“所以,那骷髅其实就是老吕库古安排的守宝人!它并不嗜血,而是被赋予特殊使命,任何胆敢对金匣起意之人,就是它斩杀的目标!”我最后总结归纳,掷地有声地说道。
“这么去想,眼镜怕是凶多吉少了,”Alex抱着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