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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六章 我喜欢就好(4 / 5)

题,他跟不上潮流。

他也不夹包,到是一些身上放不下的东西,陆江会拎一个类似文件包的皮包,里面会装零七八碎的东西,备用电池、充电器、万能充、钱包卡包。

他也没有大金链子,到是挺喜欢金子的,跟母亲有差不多的爱好,左手买了一块非常低调的百达翡丽经典款,怎么看也不是二十万这个价位的东西,右手的手腕上,找金店,他给提供了方案,给制作了一个造型匹配自己审美的黄金男士手链。

或许浑身上下,也就是这个手链,能让他找到跟这个时代审美融入的感觉,像是大h爱马仕的腰带,百达翡丽的手表,这些东西普通人还不会太注意,就觉得魏总也挺有意思的,那手链挺有特点,有钱人啊,好几十克的金子弄个手链,项链它不香吗?

说实在的,魏涛现在是多少感知到了一点,如果不是进入所谓的上流社会,自己作为一个有钱有地位的人,自身的风格什么样,没人会诟病,相反多多少少还带着那么一点引领‘潮流’的意思,有些人学别人穿衣搭配,那魏总这个身份,肯定是有不少人学的。

我喜欢就好。

不必在意旁人的眼光,不会有人觉得你土,因为你是魏涛,是魏总,你使用哪款手机,会给人一种这款手机高端的感觉,有条件的肯定会换。你穿什么风格的衣服,有条件的会学习效彷,这就是有钱人的穿衣打扮风格。

他在燕京的百达翡丽门店,购表,订表,在这个追求佩戴者身份的手表品牌,慢慢融入这个品牌,他这么做,也是不想以后买个手表,还要被人家验一验,我就是暴发户了,可我从基础款开始,很早很早就是你们的用户,未来,你们想要寻求底蕴客户的装犊子行为,会拒绝我吗?

魏涛不懂表,单纯就是喜欢老大的身份和这个品牌手表很符合自己的眼缘。

表从功能产品转为装饰产品,再到后来的身份象征产品和气质衬托物,你必须承认,它确实是男人身上最能体现出个性、品味、气质的装饰品。

除了这些,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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