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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六章 我喜欢就好(3 / 5)

式的皮夹克,腰带是大h的,尽管会被长袖衫的下摆挡住,但在一些日常动作时,还会偶尔露出来。

对奢侈品,魏涛是一点不抗拒,甚至内心还有很强烈的渴望,他从不否认自己就是个没见过什么大世面的土鳖,咱也接触不到什么私人订制服装的层面,重生之前最羡慕那些有钱人穿金戴银一路奢华的装表在身上。

跑车喜欢吗?

豪华品牌的手表喜欢吗?

奢侈品牌的衣服用品喜欢吗?

他都不否认喜欢,质量什么的先放在一边,哪怕是土鳖一点,满足重生前那个普通人魏涛的心愿,过份吗?

一点不过份。

剩下的,我有钱了,买好一点的东西,有毛病吗?一件皮夹克,一万多,没问题吧,以魏涛重生人士的眼光,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在这几年东北冬季最流行的服饰——貂皮大衣。

女的还好,除了黑色有那么点烂大街之外,选择其它颜色,还不至于彻底进入时代审美的鄙视链。

男人穿貂皮,现在是无比流行,但凡是家里有点条件的,肯定会买,装13神器,绝对有牌面的冬季服装首选,付鑫、付铁生、刘磊、朱峰、乔新华、海勇等等这一批人,几乎都是中短款的貂皮大衣。

本来是很暖和的保暖衣服,硬生生成为了俗不可耐造型产物的鄙视链最低端,现在还好,大金链子夹包搭配貂皮大衣,炮头搭配冬天也要想办法展露的纹身,绝对是这个时代东北男人对于形象气质的一种特殊追求。

魏涛不评价,重生之前的他就是没那个条件,不然也会一样装束,就跟十年后的精神小伙一样,又瘦又短的裤子,不穿袜子豆豆鞋,盖帘发型。

时代产物,能理解,无法接受自己去‘温故知新’,所以魏涛当前的装束,稳重之中带着休闲,不难看,还从千篇一律之中突显出来。

没办法,当前觉得好看就是冬天的貂皮貂绒,不穿这个的,会被别人觉得你审美有问题,像是魏涛这种,不会有人觉得他没钱买,一定是审美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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