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事务和刑狱,郡尉负责全郡的军事和治安,而郡御史又负责考察全郡的官吏,严密注视各级官吏对朝廷政令执行的情况。郡以下的行政机构是县和道,内地叫县,偏远地区叫道,县和道是平级的,官制略同。还规定:县令是一县之长,享受万户以上封邑,万户以下的叫县长。县下设乡、里、亭等机构,乡和里是行政机构,亭是治安组织。乡又设三老、啬夫、游缴等官吏。三老负责宣讲法令和教化民众的事务,啬夫负责征收赋税和审理诉讼的事务,游缴负责巡逻和治安的事务。乡下设里,里正负责组织生产。亭与乡、里并无隶属关系,是治安系统的基层组织,属县尉和郡尉的派出机构。亭有亭长,主要职责是管理治安。这样强化了郡县制,使地方官吏权利互制,都不能揽权,朝廷管理地方的权利大大加强。
在朝廷,皇帝大权独揽,一切官吏的任免由他决定。为了维护嬴氏的一姓统治,防止大权旁落,始皇帝还运用了分权制衡的统治策略来驾驭群臣,就是设制了三公和九卿。三公指丞相、国尉、御史。九卿是奉常、太仆、少府、郎中令、治粟内史、典客、卫尉、廷尉、宗正。丞相是百官之首,分左右,是一官二制,互相制约。丞相的权利又要受到御史大夫的节制,丞相的军权又为国尉分割,重要官员在地位、职责和权利方面都处于互相牵制的状态,改变了以往执政大臣平时治民,战时带兵,出将入相的传统,从体制上防止了权臣专横的局面,从而使军政大权集于皇帝一人之手。
数月后,皇帝又发布了几道诏令:改称老百姓为黔首或黎民;议定统一的法律制度,以《秦律》为国家大法;规定了长度、重量、容量的标准;国家之币分为二等,黄金为上币,以镒计量,二十两黄金为一镒,铜钱为下币,每枚为半两,形状是方孔圆形,定为全国流通的钱币使用。同时废止六国刀形、布形、蚁鼻钱等各种形状的旧币。而珠玉、龟贝、银锡之属,做为器饰宝藏之用,不再作为货币流通;还统一了文字,全国通用小篆,以李斯书写的《仓颉篇》,胡毋敬的《博学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