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白话解释就是人家给的利息更多。
赵昕开办的银行,年利率百分之十,放在后世,足以让大妈们抢破头一样去存钱。但是现在,不要说百分之三四十,百分之一百,百分之两百也是屡见不鲜。
太宗年间,“比年多稼不登,富者操奇赢之资,贫者取倍称之息,一或小稔,富家责偿愈急,税调未毕,资储罄然。”
也就是天灾时期,老百姓借了利息百分之一百的钱,等到来年收获,富户就催收,导致老百姓连税收都没有交就已经破产。而且这里借钱的期限,很多时候不是一年,仅仅是半年,折换为年利率,就是百分之两百。
你们猜猜太宗是怎么解决的。
太宗“遂令州县戒里胥、乡老察视,有取富民谷麦赀财,出息不得逾倍,未输税毋得先偿私逋,违者罪之。”
太宗的旨意是利息不得超过一倍,而且要以交税为先。百姓在他眼中就是一个交粮纳税的机器罢了,死活关他何干。
太宗承认一倍并下旨不得超过一倍的利息,也就是说在当时,一倍以上的利息屡见不鲜。我们承认小民之间借贷利息的确偏高,但是高到这等地步,是不是有些离谱。
宋代经济的繁荣,有多少是靠这等食人的借贷给催生上去的。
赵昕很早便考虑过立法强制降息,但是一直没有出手,因为此举一出,得罪的可是整个食利阶层,包括整个皇族。内藏库作为赵祯的小金库,每年收入很重要的来源就是子钱,也就是利息收入。
但是现在,不得罪不行了,因为赵昕自己缺钱,妨碍到赵昕借钱,该扫除的就趁早扫除。有这些妨碍金融市场稳定的高利贷存在,赵昕开办的银行根本不可能办起来。
需要注意的就是,内藏库出借利息大概是百分之三十到四十,赵昕要尽可能地不要损害便宜老爹赵祯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