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陈连青的工作效率是非常高的,仅仅三天之后,他便找到林凡,汇报关于专利侵权事件的处理结果。
关于A4的悬挂总成有一部份与自由国的一家叫DILA公司的零配专利有些重合的侵权解决方案,仅仅是支付了三千美刀,便将对方的仅剩两年专利期的专利买了过来。
只不过AUDA灯厂方面却拒绝了宝龙的专利购买。
不仅如此,他们还拒绝授权给宝龙公司,哪怕出双倍费用也不给。
并要求宝龙公司立即停止DILA日间行车灯在宝龙所有车型上继续使用。
林凡听到这个汇报,差点就骂娘了。
根据陈连青的调查报告,A4与A6上的日间行车灯在外形设计方面,确实造成了对AUDA的侵权行为,但也仅仅是外形上,而非技术层面上。
对于这类侵权方面的解决方案并不复杂,一般情况下,就是将对方专利授权买过来,并支付已售产品的专利费,严重点的做出一定的赔偿。
毕竟别人卖产品,你出售专利授权,就可以躺着收钱了,一般不会有人拒绝。
但这次却不同,对方直接拒绝,哪怕双倍价格也不行,甚至扬言要状告宝龙。
如果这样的话,给宝龙带来的不良后果是相当严重的。
A4与A6的日间行车灯设计与大多数车型的设计有些不同。
A4与A6的车灯设计是将日间行车灯、大灯、雾灯、自动头灯、侧向辅助灯连在一起,形成矩阵式车灯灯组。
这种矩阵式车灯组极具科幻感,显得极为炫酷,也是吸引消费者眼球、并为之津津乐道的独特设计方案。
毫不夸张的说,许多购买A4的用户就是冲着矩阵式车灯来的。
如果AUDA公司不将日间行车灯外形专利授权给宝龙公司。
宝龙公司就需要将已售与在造车型的灯组进行重新设计与更换。
A4这几个月已经卖出去了大几十万辆,如果全部更换的话,无疑是个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