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也算不上朋友。
作为朋友,必须把所有开心事和悲伤事全都和对方分享,简单来说就是严重违反了宪法中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来家里做客的时候仗着是互为死党的关系抢过朋友儿时的日记翻看;四处宣扬朋友当年因为一时懵懂写下却没有向女孩送出去的情书;最可气的是到午夜该睡觉的时间发来短信要求人生商谈,而人生商谈的主要内容居然是暗恋对象在食堂打饭的时候多看了自己一眼……………
诸如此类的事情一定有人亲身经历过吧?自以为是、大摇大摆的给别人带来困扰,那种完全阅读不了气氛的家伙简直无法被原谅。而且“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本来就是很浅显易懂的道理。
所以说,那些有朋友的人一概都是犯罪者,最起码是胁从犯。
“抱歉,你眼睛又腐烂了,我包包里有一瓶眼药水,现在需要吗?”
“什、什么……如果真到了腐烂的程度,使用眼药水恐怕也发挥不了多大作用吧…………”
我小声嘟囔自嘲,许丹媛露出相当恶趣味的冷笑,倒不如说她是纯粹的认同我的观点,这女人果然性格恶劣透了。
拜刚才那段小插曲所赐,我重新和她在车里交谈起来。
“那个,你在婚礼现场穿的那套婚纱去哪了?刚才我看了一下车里,什么地方都没有。”
“出什么事了吗?你怎么突然想起这种问题来了。”
“没怎么,只是觉得老妈花几千块钱买来的衣服被弄丢了很浪费。”
虽然我感觉依许丹媛心细如发的性格是不会犯“弄丢东西”这种低级错误的,大概………
低垂视线,许丹媛害羞地眨动了几下大眼睛。
“那、那套衣服,在换衣间脱下来的时候就被母亲收走了,母亲具体拿它干什么我也不太清楚。”
“这样啊………”
还真是一个女儿控会做出来的事,话说我家的家庭成员真的没问题么?老妈是这样,老爸更是把自己的两个女儿当做上天赐予的宝物倍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