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打书 > 玄幻奇幻 > 洪荒之混沌证道 > 第16章 剑疯子扬名洪荒

第16章 剑疯子扬名洪荒(3 / 4)

这是在找死!某次被噬血妖树缠住四肢时,白翼蝙蝠在半空尖叫。

妖树的藤条刺穿他的大腿,毒液腐蚀着血肉,他却笑了:不找死,怎么见活的本质?他咬碎舌尖,鲜血喷在青莲剑上,剑鸣陡然拔高,竟将妖树的藤条绞成碎渣。

第五年,他对上金仙后期的焰魔。

那怪物浑身冒着火浆,每走一步都在石面上烧出深坑。玄仙巅峰?

就算你有先天剑,也接不住我三招。焰魔挥拳,火浆凝成巨锤砸下。

王天不退反进,青莲剑逆斩锤面,金红剑纹与火浆相撞,爆出刺目白光。

他被震飞二十丈,撞断三根古木,口中涌出黑血——这次的伤比以往都重,内脏像是被火浆煮过。

但他看见焰魔的右臂在滴血,伤口边缘泛着金红,那是青莲剑留下的道痕。原来金仙后期......也能伤。他咳出颗带血的牙齿,踉跄着起身。

第十年,他站在六翼螳螂的尸体旁,剑身上的金红血纹已经覆盖了三分之二。

这只金仙巅峰的怪物,前翅能割碎空间,后翅能引动雷暴,却在最后一刻被他抓住破绽——螳螂挥翅时,颈侧的鳞甲会露出寸许空隙。

他拼着被前翅划开胸膛,将青莲剑刺了进去。

原来杀戮的本质......他捂住汩汩冒血的胸口,靠在石头上,是看清对手的生,再亲手碾碎它。

这十年里,剑疯子的名号响彻洪荒。

有人说他是混沌神魔转世,有人说他持着盘古遗宝,更多人则红着眼要来取他性命——杀了剑疯子,既能夺宝,又能立威。

但真正的麻烦,是在他杀了双瞳金雕金石之后。

那是个清晨,王天在悬崖边疗伤,听见头顶传来鹰啸。

双瞳金雕金石俯冲而下,爪尖凝着金芒:听说你杀了三十七个金仙?

爷爷是金雕王又怎样?

我倒要看看,你的剑快,还是我的爪快!

王天抬头,看见对方眉心的金羽印记——那是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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