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真的想赖账。
活不起的到底是谁啊?
林北淡淡道:“刚才说好了的,我开车过来不用费油?我耽误这些时间不能接客,不会影响我的收入?只要20块,已经很少了。”
“我有的是钱!但我告诉你,这钱我就是拿去买火腿肠喂狗,我都不会给你!”女人白眼一翻,抱着胳膊道:“你最好赶紧把手机给我,要不我打电话报警抓你!”
草!
惯的毛病。
林北完全失去了跟这女的多费口舌的兴趣。
直接升起车窗,一脚油门。
“嗡!”
开车走人。
后视镜看到那女的在路边气得直跳脚,嘴巴大张大合,不用听也知道骂得很难听。
林北咧嘴一笑。
傻逼!
当然,这手机林北肯定不能据为己有。
民法典规定了,拾得他人遗失物的时候,是有返还义务和保管义务的,如果不返还,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遗失物损毁、灭失的,还要承担民事责任。
换句话说,乘客遗留在车上的东西,林北就负有代为保管的义务,以及归还失主的义务。
不能据为己有,也不能丢掉。
否则就得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得给那女的赔钱。
但是吧,返还义务里有具体的说明返还方式,其中就包括了“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并不一定非得送到失主手里。
所以林北的打算,已经非常清楚了。
你不是不愿意出二十块辛苦费么,那你就准备好跑得更远去拿手机吧!
反正林北闲的没事儿干。
“啪!”
把“暂停载客”的牌子竖起来。
关闭网络接单。
打开歌曲播放。
然后林北开车,听着音乐,一路向北……第2/2页)
……
不多时,林北来到了万达广场,沿着路边,缓速前进,同时打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