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那是自然。”
见三人恢复信心,李承乾也算松了口气。
但心中依然十分紧张。现在的问题是,必须要有一个人留在云中,这个人选不是自己,就是侯君集。
权衡一番后,自己腿脚不行,弓马更是完蛋,侯君集则是天生勇猛之将,且久经战事,临敌经验充足。
而且他作为皇太子,全城统帅,真遇到哗变也比侯君集更方便弹压。
想明白后,目光一凝,神色肃然。
三人见状知道他要下令了,全部盯着他。
“孤,决定侯君集为主帅,薛仁贵、北向辉为左右副帅,即刻率领一万兵马,前往追击薛延陀!”
“孤,意你们将已安装马蹄铁的战马全部带走,且每人额外再带一匹战马,记住你们的主要任务是追回牛羊!不可恋战!”
“遵命!我等这就前去整军出发!”
半个时辰后,军营中战鼓擂动,李承乾站在城外临时搭建的帅台之上俯视大军。
眼前这些人马,是他让侯君集在六万人马中精挑细选出来的猛士,之所以如此。
因为他深刻地明白这个时代大军团作战,最为重要的就是选锋。
因为一只狼带着十几只狗,和一群狼的战斗力是完全不同的。
普通部队如果遇到挫折可能很快就会军心不稳,但一支绝对精锐且富有荣誉感的部队则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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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会至死不退,在敌军中反复冲杀,如尖刀一般搅碎敌人内部。
这一万人马,个个手持长矛,腰挎横刀,身背硬弓,身上更穿戴着这个时代最为先进的明光铠。
阳光洒在漆黑的铠甲上,散发出让人心悸的寒光。
同时不少人的铠甲上还镶嵌着纯金打造的金星,这是李承乾特意让工匠打造的。
无论官职大小,只要斩杀一名敌军,便可镶嵌一枚,如此这支精锐部队便会极具荣誉感。
伴随一阵清脆剑吟,李承乾抽出佩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