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深深地撬动着每个人的内心。
张邺的大荆虎师从一进城,就是不抢不夺,不拿百姓一针一线,对百姓和气有礼。
甚至还帮助老百姓们修缮破损的房屋,帮着干活,说话有礼貌。
这样的军队,是他们一辈子也没见过的。
在步兵方阵之后,是骑兵队伍。
骏马嘶鸣,马蹄声如雷贯耳。
这是张邺队伍中为数不多的骑兵,勉勉强一千人而已。
骑兵们身着厚重的铠甲,却依旧身姿矫健,他们手中的长枪在阳光中闪烁着寒光。
骑兵们骑术虽然不精熟,但却能保持着完美的队形。
那飞扬的尘土和骏马的鬃毛相互映衬,构成了一幅壮丽的画面。
待他们走到台下,张邺同样高声道:“将士们辛苦了”。
骑兵们:“不辛苦,复我荆国,还我太平!”
张邺也怔住了,这不是提前说好的词儿啊,这群家伙。
不过,“复我荆国,还我太平”也不错!
“这些骑兵,怕是能踏破一切敌阵吧!”百姓中有见识过骑兵冲锋的人,不禁发出这样的赞叹。
随后,是弓箭手方阵。
他们手持弓箭,拉着新制的床弩,眼神锐利如鹰,时刻准备着射出致命一击。
弓箭手们的步伐轻盈而灵活,他们在行走中不断调整着姿势,以确保随时都能以最快的速度射击。
百姓们看得目瞪口呆,他们从未真正地见过军队。
以往见过的军队,那都是旁人勿进,在前面开道的人都是拿鞭子抽着。
而且那些官兵,都是懒散地走过,和眼前大荆虎师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这次高呼的是“乱我荆国者,虽远必诛!”
这样的底气,有一种精气神,时刻地在提醒百姓们,他们是荆国人,他们是荆人。
“有这样的军队守护我们,还怕什么贼人?”一个老人激动地说道,眼中泛起泪花。
阅兵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