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承认你的酒是好酒。”
矮人共同的特点大概就是易怒,喜欢烈酒,
闻到酒杯中极其浓郁的酒香,布尔尼连吞口水。他敢对自己的战锤发誓,打自己出生以来,从没有闻到过这么浓烈的酒香。
“一言为定!”
布尔尼咽着口水答应,似乎怕有人和他争抢一般把酒杯抢到手里,嗅了一下单凭酒香几乎就让人醉倒的香醇气息,一口灌进了肚子里。
被胡子遮挡到只剩下巴掌大小的脸泛起晕红,布尔尼张口吐出一股酒气,醉眼惺忪的说道:“好酒!”
咕咚一声,在云峰调侃的口哨声中,布尔尼已经摔倒在吧台内。
云峰悠然自得的品着麦酒,气味香醇,口味浓厚,比地球上顶级的啤酒并不差,难怪会受欢迎。
至于布尔尼,整整一斤的六十五度白酒,对于习惯只有十度左右麦酒的矮人,放不倒才是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