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末,我在广州从一个合租的房子中搬到了一个高档小区里,原因很简单——我觉得住得太廉价会被别人看不起。
好像搬到高档小区会被别人高看一等一样。
但我又囊中羞涩,可心里还想装个逼。
其实究其原因,就是因为“恶魔”赖贵顺。
我见他第一眼,就觉得他非富即贵。
“他长得怎么会这么好看!”精致的眼睛和鼻子,眼睫毛时不时眨呀眨,嘴角不时露出神秘的微笑。
他似乎一下子就看懂了我的心思。
他表情有些吃惊、严肃、威严。
近而是紧张。
我是惊喜、认定、假装淡定。
他紧张的烟都掉到了地上。
他旁敲侧击的跟我说:“所有见过我的女孩子都是花痴。”
然后得意的笑了笑。
最后他送了我个外号:“贪财好色!”
然后,他就再也没有理会我。
我心里堵得气不打一处来,我想告诉他的是:“我不是贪财好色之徒。你弄错了!”
他就是我说的那个“恶魔”。
那时,我还住在合租的一座老旧小区里。
不知道,联系不到他之后,我变得失魂落魄。
我给了很多理由,不知道,我觉得如果我住在高档小区,他是不是会高看我一眼。
我兜里没有几个毛壳,还打肿脸充胖子。
但我就是觉得这样,我心里会认我自己一点。
我觉得他不理我,可能就是看不起我。
我觉得他是喜欢我的。
我心里固执的这样想。
虽然我也劣迹斑斑。
只是,造化弄人,你不知道什么时候的见面不知不觉的居然成了永远的最后一面。
后来的8年时间,我都没有再见到他。
但我的生活,却在脱轨了以后,一路跑偏。
人这一生,有多少时光,可以去记忆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