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两只沙漠狼终于按捺不动,慢慢的朝我这边溜达。
走了两步,发现我并无动静。
一个急速冲刺在半空中,被突然出现的巨大蠕虫咬断了半边身子。我抓着狼的屁股转身就跑。
五人对视一眼,“追!”
他们已经三天没进食了,唯一的芦苇已经吃完了!若是再不及时补充体力,他们几人会饿死在这沙漠之中。
沈晨跑得飞快,而那五人却紧追不舍!“我靠,这天这么热,这五人是疯了吗?别给我机会,不然我定要你们碎尸万段!”
一支利箭,嗖的一下子从沈晨的耳边划过。
“妈呀,还好没射中!”
就在我以为将他们甩掉时,依旧有两人紧紧的跟着我。
我再次加速,这次身后跟着的人则变成了一个。
我再跑,又换了另外两个。
我的脑袋里突然猛地意识到了一件事,这几个比不会是想消耗我到跑不动,再过来杀我吧!
不行,不能跑了!我一咬牙,扯断了一只狼腿,把剩下来的屁股和狼腿扔在了地上。
“新号,别搞啊,求放过!”
他们捡起了地上的狼腿,一人问道。“队长,这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上好的猎物,你能让他跑喽?追!”
就在我松了一口气时,又有两道身影出现在我的身后。
该死!这都不放过吗?我又跑了半公里左右,一狠心,徒手从狼腿上撕下了二两肉,放进了嘴里。
一股猩红的味道从口腔中传出,并没有想象中恶心的感觉,反而感受到一股腥甜。
这具身体的原主人,是这里的原住民,可以生吃生肉。
这在千年前,这里降下了神秘的天灾,导致人类文明灭绝。现在的人们为了适应环境,身体得到了大幅度的强化。
这里也非常遵循着,优胜劣汰的法则,甚至是人吃人都是常有的事!
我停下,那两人也停下!
我不断的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