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利益的判断和处理自有手段,翻云覆雨之间就足以止损,甚至扭亏为盈。
只要一定的缓冲休息时间……只要一年就够了。
东南面吹来温暖湿润的晚风,簌簌的枝叶拂动声,城邦军队以一根根图腾柱为基本单位,散成横队在林间迅速离开,趁着黑星坠落前的最后一点光亮,尽快脱离到安全距离。
“准备点起火把……”喝令声四下传递。
这片原始森林就是他们蓬羽部的主场,但春天已来了,雪在融化,冬眠的野兽、荒兽甚至妖兽都会出来,大军并不怕这些袭击,但人类恐惧黑暗的本能,谁也不想在危机四伏的深夜森林里多呆。
不过要是敌人敢于追来,蓬羽部的勇士也不介意将敌人埋葬在这片森林中。
陆逊率一百三十骑,在林前,只截到这三四百人的队伍,这些步卒虽人数是骑兵几倍,非常强悍,但是……
这片大陆上密林、沼泽遍布,没有草原上适合奔驰环境,就没有本土马。
他们只见过殖民者带来的少数马匹当将领和信使坐骑,根本没见过骑军集团冲锋,刚刚见到时,简直都惊呆了:“这是什么怪物……”
“是马……”
“我知道异族人的马,但没见过这样多……”
“别说了,杀吧,我们不能丢了勇士的名誉。”一个武士抽出刀,刀光在最后的光中闪着寒光。
“杀!”
虽只一百多骑,一匹马带骑士冲撞起来是数吨冲力,沉重铁骑在光秃秃野地里奔腾起来,如盾墙一样横成一排,却比他们最快的武士跑得都快,直接追上去插进了后阵。
一个异族武士叫一声跳着,试图躲避侧面一个战马的直接冲击,但墙式冲锋根本不是他可以躲避,直接撞到了陆逊冲锋路线上。
陆逊大笑一声,长戟一挥戳进背心,柔韧皮甲根本挡不住他的力量,鲜血喷涌出来,因马在跑,他根本不必用力,直接手一带就抽出了戟刃,幽蓝刃光在空气中滑过完美弧度,又挥砍掉一个武士的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