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高珏自然恭敬不如从命。”高珏笑道。
孙作人从酒柜里又取过两个酒坛。也都是一斤装的,其中一个递给高珏,一个留给自己。将盖子打开,同样是香气怡人,只是要比刚刚女儿红略逊。据孙作人介绍,这应该是民国时期的黄酒。不过,对高珏这种不懂酒的人来说,喝进嘴里,味道都差不多。
孙作人的眼界与谈吐,确实不一般,要比陈天强了无数倍。别看只是闲谈,偶尔说两句正题,但却是句句珠玑。
高珏和他谈话,感受颇多,就如孙作人现在谈起的经商之道,用于为官之上,也同样行得通。事实证明,老一辈受到挫折,对下一辈人,也会有很大的影响,会让自己的子孙更加成熟。他不禁,又想起了孙家三代人的名字擎业,振家,作人。名字越来越低调,但一代不逊一代。似乎要比那些望子成龙的家长,总给儿子起一些好高骛远的名字实际的多。作人!
孙作人先前说过,只要高珏过来,他就不会后悔。高珏现在也这么觉得,自己确实不后悔,自己能够从这个人的身上,体会到很多东西,学到很多东西。
男人与男人之间,其实也有很多话题,谈到投机之时,同样会让人忘记时间。这就叫酒逢知己千杯少。
公安医院。
昨天晚上,宁小芸一直守在常磊的床边,常磊一直看着她,不希望她走,宁小芸只能无奈表示,今晚会留在病房内守着他,绝不会走。
或许是因为宁小姐的承诺,或许也是因为常磊实在太过疲倦,他终于在十点钟的时候,合上眼睛,睡了过去。
宁小芸确定他已经睡着,才轻轻地将手从他的掌中抽出。这一天到晚光陪他了,宁小芸明天也得上班,哪能不休息。受伤的如果是高珏,她或许真的会整天整宿地坐在床边,可这人终究不是。宁小芸躺到旁边的床上,心里挂着高珏,想要明天晚上能和高珏一起吃饭,她的心中却发现,并没有往常的高兴、兴奋,反而多了些紧张。
这一夜,她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