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头。
“这是……”
路顺风强忍着恶心问道。
宋献策淡淡地笑道:“路公子难道不认识了?”
“这是……辛员外!”
“员外个屁,这是土匪头子鬼见愁!”
宋献策道:“土匪就在二十里外的杨柳庄,我趁他不注意,割了他的脑袋,土匪会乱上一阵子,辛克俭威望太低,不能服众……”
原本宋献策想着擒获辛俊,逼着辛俊命令土匪,不要攻打沈家庄,然而辛俊这个二愣子,压根就没有看起宋献策,他还恐吓宋献策,有种就杀了他。
于是,宋献策就割下了辛俊的脑袋。
吴山看着路顺风道:“东家,好机会!”
路顺风大叫道:“所有人集合!”
二百多名青壮,拿着手中的家伙,开始列阵,路顺风原本以为大明的百姓会非常混乱,没有想到,他们居然在短短一炷香(五分钟)的时间内完成的集结。
事实上,路顺风并不知道的是,大明的百姓其实就是万金油,朝廷需要修路,征召他们去修路,官府需要剿匪,就征召他们,让他们当兵就剿匪,朝廷需要打仗,也会征召他们,让他们从军运粮,或者是充当炮灰。
现在这些百姓,有很多其实都参加过卢象升的集训,只是路顺风没有装备,如果真有装备,这就是二百名准天雄军。
其实天雄军现在训练也不过两三个月,而天雄军却是十日两训,这大概就是后世初中生的水平,初中生每天还要跑操呢,跟他们训练强度差不多。
路顺风提着辛俊的人头道:“现在,匪首鬼见愁,已经被杀,他麾下的土匪正在二十里外的杨柳庄,兄弟们,跟我杀贼!”
众青壮看到辛俊已死,也是士气如虹,他们还做着美梦,幻想着砍几个土匪的脑袋,找路顺风换赏钱。
路顺风此时右手驱猪神器,左手还拿着一个短的,他率领两百多名青壮,朝着杨柳庄浩浩荡荡杀去。
路顺风其实还是经验不够,李重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