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顺风现在已经是大明的地主了,当然现在他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发展实力,发展自己的实力,并不是多占土地,如果在大明没有身份地位,没有声望,拥有的财富越多,越是有些人眼中的肥猪。
现在路顺风需要的就是抬高自己的声望,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元城县令孙晋给了他一个机会,孙晋是看上了他的武勇。
而是路顺风则是看上了孙晋这个县令的资源和影响力,只要在县令面前提高声望和地位,路顺风相信一般士绅并不会因为他的三瓜两枣而下手。
路顺风其实已经决定将红薯展现给孙晋这个县令,其实大明早在万历十年传入大明,不过因为人们对红薯的了解不多,因为这是亚热带农作物,所以一直以来并没有过长江。
当然,也有一定的原因,在路顺风猜测看来,这是北方的地主不想种植红薯,因为红薯产量高,哪怕是在北方,也可以一年春种夏收,夏种秋收。
每亩地至少可以获得七八千斤红薯,如果肥力跟得上,甚至可以年产一万多斤,哪怕每斤按照最低二两淀粉,也可以获得至少一千多至两千斤淀粉。
可问题是,如果粮食多了,自然是卖不上价格,对于拥有着大量土地的地主和士绅来说,这并不符合他们的利益。
路顺风与沈孟娘陪着宋献策吃完后,就开始继续忙着秋收。
宋献策看着路顺风与沈孟娘走后,感叹道:“路公子还真是一个好人!”
宋二娘和肖安宁,现在都长得白白胖胖的,一般地主可没有路顺风这么好的心,别说吃好,就够不饿死就不错了。
宋二娘感叹道:“何止是大好人,大善人也不过如此,大哥,你想想看,哪怕地主与下人同桌而食?哪家地主会让下人隔三差五吃肉,特别是安宁,每天三颗鸡子!”
宋献策望着宋二娘,压低声音道:“二娘,你告诉大哥,你该不会是看上路公子了吧?”
宋二娘脸刷一下红到了耳根,跺着脚说:“大哥,你……你说什么呀,谁看上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