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单骑赴会难,熊君困境待救援。
法界泰斗挥神剑,斩断纠纷心自安。
三顾茅庐,诚意备至,终得欧阳君之约,实属不易。欧阳君者,乃一九八七年大学首载之年,书信可证,正大之挚友也。三十六载后,本书五十五章,誉为资深法界泰斗。书中十六章,“总会射中一只鸟”之语,正大笃信,乃欧阳君三十五六年前之箴言。
书中欧阳君常委之名,屡被提及,故需向读者详述。正大与欧阳君,同登一九八七年高考金榜,共入本省省城师范大学,同专业同届,于长沙相识。二人皆出自伟人故里,缘分匪浅。欧阳君幼时,与宋楚瑜先生祖居地巨鱼村相邻,百度地图显示,两地相距约三十七公里。今正大自刘家湾驱车,至欧阳君故居,仅需四十四分钟,不及一时辰之程。
“汝忆之几何?”
“汝所忆者何状?”
“似是往潍坊或山东某地乎?烟台耶?”
“总之,胜矣。”
“其详情,吾已忘之。”
“吾再为汝述之。”
忆往昔,事发于二零一四年之夏,彼时有一同乡,业为防腐保温之承包商,于烟台得当地上市公司之施工劳务,然于外包之际,纠纷生焉。
欧阳君言,此同乡姓熊,人皆称熊总。因熊总之公司,注册于岳阳,故与之相识。熊总既得烟台之专业分包,遂将劳务分包于岳阳之施工队,其包工头姓肖,十年前或已四十有余。经合作分包之久,不知为何故,合作之中或有龃龉,熊总遂不欲肖氏继续分包,然关于分包之终止与结算,似乎未得善谈或未谈。
“言未谐也!”
“肖氏乃纠集一二十人,并携家眷!”
“赴工地喧哗。”
“横幅横陈,以示抗议。”
“时而阻门。”
“时而占据办公之所。”
“或尾随其后。”
“乃至熊氏公司食堂,强行用餐而不付资。”
故,肖姓之包工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