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外科一把刀,被人称为在战场上,跟死神抢生意的战场第一军医,在医治外伤方面,她苏云七敢称第二,就没有人敢称第一!
给曹佑灌下麻沸散后,苏云七就拿起夹子,继续给曹佑清理伤口。
曹佑的伤口面积很大,一时半刻清理不完。
老大夫看了两眼,知晓重头戏没有这么快,飞快地跑过去,给那个上药上到一半的倒霉鬼,把药上完。
而后,把手上的活丢给徒弟,就咚咚咚地跑到苏云七这边,看苏云七怎么清理,曹佑那根卡在血管里的骨头。
那根骨头卡得太不是地方了,就是他也不敢动手。
是以,他才会建议曹佑截了腿,用烧红的铬铁将伤口烫死,如此就能保住性命。
“让开,挡着光了。”老大夫毫不自觉,一过来就把曹佑的亲爹挤走了,一个人占了大半的位置。
苏云七嫌弃地赶人。
老大夫看到苏云七,手法娴熟的清理伤口,且清理伤口的手法,与他完全不同,效率却更高,知晓苏云七有两把刷子,也不在意苏云七的不敬老,老实地后退一步,熟练地吩咐曹管家:“来人,再拿两盏蜡烛了。”
曹管家看到苏云七熟练的动作,自信从容的心态,原本只对苏云七的医术,
抱有三分期待,现在却是十分的相信的,就连脸上的担忧与愁苦,都散了大半。
听到老大夫的话,还有闲情给老大夫一个白眼。
当然,白眼归白眼,灯还是拿了过来。
光亮足够了,老大夫有自觉,挪了一个位置,没有再挡光,苏云七也就不赶人了。
她在炮灰连天的战场上,都能给伤兵做手术,被几双眼睛盯着,完全没有压力。
苏云七处理外伤的手法,不仅利落还十分地迅速。
不过片刻,苏云七就将曹佑的伤口清理干净了,还将伤处细小的碎骨,一一夹了出来。
看到苏云七夹出来的碎骨,老大夫有那么一点点羞愧,不过很快又挺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