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而女孩是自杀被救,主观上没有伤害消防员,故意致消防员死亡,也很难认定她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会导致消防员死亡,或者是女孩预见到了但是轻信能够避免。”
“女孩在水中的行为更多可能是出于恐惧,慌乱等本能反应,而非过失犯罪的主观心态。”
“如果要证明女孩有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可能,要看具体情况来分析,比如女孩接受过专业的水上训练,知道自己的行为会给救援人员带来极大的风险,却疏忽大意的实施了危险行为,那理论上是有可能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但是很难。”
高勇完整的解释了这个案子的所有情况。
不管是判故意杀人罪还是过失致人死亡罪,都不太可能。
高勇还是一名金牌律师,打过很多起官司,在网上说的话还是很有含金量的。
很多网友都有些失望。
难道真的没有办法给赵思思定罪了吗?
他们看视频就能感觉的出来,赵思思根本就没管消防员,她就没想消防员活。
她既然能够在水中仰躺,甚至在水中很悠然自得的状态,就说明赵思思是会水的。
可赵思思却偏偏在有人救她的时候,把李正义的头水里按,这不是谋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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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入水之后,赵思思根本没有危险,反而是李正义已经没有体力了。
面对热心人员扔过来的棍子,本来李正义可以抓住棍子,结果赵思思自己抢了过去,还把棍子给弄断了。
后面两次围观群众都把绳子扔到了李正义旁边,结果赵思思一脚踢开李正义,或者是用手推开李正义,自己去拿绳子
她是会水的啊,会游泳的啊!
能够在水中仰躺保持体力,不是会水是什么?
一般不会水的人跳进水下,都是胡乱扑腾和各种挣扎,哪儿有赵思思这么冷静的?
可是现在很多网友问了律师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