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村民们都散了后,这三十个大兵都来到了秦泰身边。这三十个士兵虽然都是官兵,可穿的衣服也不一样。其中二十人穿的是土黄色的正规军上杉下裤,外面还罩着一件同色的背心,背心前胸后背上都印着一个大大的“兵”字。他们都带了一顶圆形的大沿帽,帽上有一缕红缨。另外十人也是土黄色的棉布上衫下裤,外面罩的是皮质的软甲。和那二十个正规军不一样的是,这十人没有戴帽子。一般的老百姓不清楚,可秦泰他们官方的人很清楚,这三十人中二十人是军户出身,十人是府兵出身。不要小看这十人,他们的战斗能力可能比其他二十人加起来还要厉害。
明朝时期的军队实行军户制度,也就是说一个士兵当兵,他们的直系亲属将不用交税,成为军户最大的好处就是不用缴纳苛捐杂税。但作为军户,就要保证至少一家人中有一个男丁当兵。当这个当兵的男丁死了,就要再出一个男丁当兵。要是家里的男人死光了,或者没有成年的男人的时候,军户的资格就会被取消。这是明太祖洪武皇帝朱元璋定下的规矩,一直沿用到明末。可随着军户里的男丁越来越少,连年不断的战事,明朝军队里的士兵越来越少。一些军官为了喝兵血,为了占空额,故意虚报人数或者隐瞒不报伤亡。一些没有出丁的军户,为了自己能面交税收,为了不被赶出军营,只好默默地忍受着,希望军官能多少给自己加一点补足。
随着士兵人数大大减少,战斗力明显下降,这些军户子弟兵已经不能维护明朝的治安和边防。一些有势力的官员开始雇佣或者招揽一些农户家的青壮年,训练和培养他们。这些人并不属于朝廷的军队,所有的伤亡和损失都由组织者个人承担。但是由于他们受过严格训练,又是拿命换钱,所以他们比一般的军队士兵更加勇敢。逐渐朝廷默许了这种士兵,叫他们“府兵”。但是这些人只能拿正常士兵一半的工钱,装备什么的也不发放,这一切有所指挥的官员自己出资。死亡后也没有任何的补偿,朝廷对他们的安危不负任何责任。这种“府兵”不但作战勇敢,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