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边的群山,可以叫做西山。
山顶洞人将在这里与野狼有一场殊死搏斗。
野狼啃噬了黄狼母亲的干尸,对山顶洞人来说这是奇耻大辱,对黄狼来说是奇耻大辱加深仇大恨。
野狼吃了备位的黄狼继女,这对山顶洞人来说是血仇,对黄狼来说是血仇加羞辱。
无论如何,都得跟野狼来一次较量。
黄狼知道野狼喜欢深夜偷袭的习性,决定引狼入洞。
她对上洞和下洞分别安排了必要的守卫,周围的定居洞穴也同样如此。
同时把吠犬也分了工,喜欢吠叫的容易暴露,布置在最里头,不喜欢吠叫的则布置在最外围。
族人则按照武艺高低,武艺高的在外,武艺低的在内,分别手持各自擅长的飞石索、摩矛,随时准备起而捕杀。
黄狼传令:
“野狼会闻见鲜肉香,每个洞穴最里头的人今晚都必须褪去遮盖,用竹片刀割破皮肤,将皮肉露在外面,吸引野狼进来,野狼成群,不管先入哪个洞,都不要一见野狼就动手,等它们进到最里头的时候堵住它们的退路,杀死它们!”
黄狼带领住在上洞的部落小主护们从暮色降临开始便严阵以待。
她自告奋勇躺在最里头,左手持竹刀,割破右臂的皮肤,鲜血像小溪一样奔流起来,这让她感到一丝久违的畅快。
当年母亲首领尚健在,是为了吸引一头多疑的狗熊,她亲眼目睹了母亲割破了自己的手臂,她趁着母亲不注意也飞快给自己的胳膊上来了一刀,当鲜血“滋滋”往外冒的时候,她没有感到害怕,也没有感到疼痛,反而有一种酣畅淋漓的畅快。
母亲常说:“舍不得血,逮不住狼。”
野狼固然狡猾,但对血腥味道没有免疫力,闻到了就会像苍蝇闻到鱼腥那样追踪而至。
黄狼不知道今夜头狼会钻入哪个洞穴,但她预感到上洞的几率要大一些。
如果能把头狼控制住,进入其他洞穴里的野狼就很难逃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