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迅速调整心态,暗忖此事与自己无直接关联,便坦然应答:“我就是。”
“请你到前面来。”警察向他招手示意。
傻柱站起身,整理衣装,从容不迫地走向人群中央,与贾张氏近在咫尺,能清晰看到她脸上的泪痕与不甘。
见到傻柱,贾张氏瞬间恢复了那副尖酸刻薄的面孔,手指直指傻柱:“都是他,是他怂恿我们东旭学做‘辣子炒鸡’的!”
“你们快把他也抓起来!”
警察严厉地制止了她:“安静!”贾张氏立刻噤声。
警察转而询问傻柱:“傻柱,你是否曾建议贾东旭去偷鸡?并承诺教他厨艺,安排他进轧钢厂食堂工作?”
傻柱闻言,心中不禁嗤笑,这谎话编得也太过牵强。
他淡定地回答:“我虽提及过让他日后有机会去食堂工作,但从未怂恿他行窃。
况且,大家都知道我们厂长偏爱‘辣子炒鸡’,这并非秘密,我何须编造?”
如此一番话,既表明了立场,又不失风度,让在场的众人皆感其言之有理。
“我不过是个食堂的学徒,哪有那能耐直接安排人进去工作。”傻柱的辩解显得苍白无力,警察听后也觉此言难以成立,便未再深究。
尽管傻柱此番侥幸逃脱,但宁浩心中雪亮,他才是这一系列事件的幕后推手。
这笔账,宁浩默默记下了。
经过警方细致入微的调查与验证,最终裁决落下:贾张氏被处以十五日拘留,贾东旭则为十日。
至于那只已不幸遇害的鸡,则由宁浩领回。
不过,鉴于其潜在的产蛋价值,贾张氏还需额外赔偿宁浩一百元。
这判决对贾张氏而言无异于晴天霹雳,偷鸡不成反蚀把米,她哪里拿得出这一百大洋?搜遍全身,她也只能勉强凑出二十五元。
经警方协调,并征得宁浩同意,最终决定由贾东旭立下字据,承诺日后每月从工资中分期偿还剩余的七十五元给宁浩。